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融控股公司。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赵岑以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为案由所提起的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金融控股公司。
2021年12月,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粤0304民初 604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赵岑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金融控股公司。
2022年1月,赵岑不服判决结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金融控股公司。
二、本次诉讼结果
公司于今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粤03民终10941号《民事判决书》金融控股公司,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金融控股公司,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100元金融控股公司,由上诉人赵岑负担;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金融控股公司。
三、其金融控股公司他说明
本次诉讼结果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直接影响金融控股公司。
四、备查文件
(2022)粤03民终10941号《民事判决书》金融控股公司。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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